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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 华 大 学 校 园 参 观 团 队 预 约 系 统 校 园 参 观 团 队 预 约 系 统 申 请 入 口 填 写 申 请 查 询 审 核 结 果 公 告 7 月 2 0 日 及 之 后 的 团 队 预 约 请 通 过 新 版 网 站 h t t p s : / / c a m p u s v i s i t . t s i n g h u a . e d u . c n 申 请 。
— — 清 华 大 学 为 教 学 科 研 单 位 , 非 旅 游 景 点 , 不 向 任 何 机 构 和 个 人 收 取 参 观 费 用 。
校 园 参 观 咨 询 电 话 : 6 2 7 9 3 0 0 1 参 观 须 知 时 间 安 排 团 队 要 求 校 内 要 求 — — 团 队 主 体 可 提 前 5 1 4 天 网 上 预 约 , 本 网 站 是 团 体 预 约 参 观 清 华 大 学 校 园 的 唯 一 官 方 平 台 。
— — 校 园 参 观 开 放 时 间 为 双 休 日 、 法 定 节 假 日 及 我 校 教 师 寒 暑 假 ( 具 体 日 期 见 学 校 公 告 ) 。
寒 暑 假 期 间 每 周 一 为 校 园 休 整 日 , 不 对 外 开 放 。
遇 校 内 调 休 调 课 、 重 要 活 动 或 极 端 天 气 等 不 宜 开 放 的 情 况 , 暂 停 校 园 参 观 。
— — 团 队 参 观 每 个 开 放 日 分 两 个 进 校 时 段 : 上 午 0 8 : 0 0 1 1 : 0 0 , 下 午 1 3 : 0 0 1 6 : 0 0 , 请 选 择 其 中 一 个 时 段 进 行 预 约 。
— — 超 过 预 约 时 段 来 校 的 , 视 为 自 动 放 弃 进 校 参 观 资 格 ; 因 校 内 调 休 调 课 、 重 要 活 动 或 极 端 天 气 暂 停 开 放 的 , 当 天 已 预 约 名 额 自 动 失 效 。
— — 团 队 预 约 面 向 中 小 学 和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开 放 。
单 个 团 队 预 约 人 数 为 1 0 2 0 0 人 , 团 队 联 系 人 须 是 本 校 教 师 或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正 式 工 作 人 员 。
同 一 学 校 单 日 上 限 4 0 0 人 。
— — 同 一 个 身 份 证 只 能 申 请 一 次 , 不 能 通 过 多 个 主 体 同 时 申 请 。
— — 组 织 方 可 以 委 托 旅 行 社 等 专 业 第 三 方 机 构 带 队 进 入 校 园 , 但 必 须 如 实 填 写 所 委 托 的 第 三 方 机 构 相 关 信 息 。
— — 中 小 学 及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团 队 预 约 须 提 供 中 小 学 或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的 法 人 证 书 原 件 扫 描 件 、 官 方 联 系 方 式 ( 座 机 ) , 以 及 参 观 学 生 名 单 、 带 队 负 责 人 等 基 本 信 息 。
提 供 的 相 关 信 息 、 资 料 须 真 实 、 准 确 、 有 效 。
教 辅 或 工 作 人 员 数 量 , 不 得 超 过 学 生 数 量 的 1 0 % 。
— — 团 队 参 观 提 交 预 约 申 请 后 , 由 系 统 进 行 初 审 , 工 作 人 员 复 核 后 反 馈 预 约 结 果 ; 预 约 成 功 后 , 带 队 负 责 人 凭 加 盖 学 校 公 章 的 介 绍 信 、 所 有 成 员 凭 有 效 二 代 身 份 证 原 件 从 清 华 大 学 东 侧 门 ( 东 三 门 ) 团 队 参 观 专 用 通 道 经 人 证 核 验 后 进 校 参 观 , 参 观 结 束 后 从 西 门 出 口 出 校 。
— — 存 在 提 交 虚 假 材 料 、 使 用 伪 造 公 函 证 件 、 混 杂 未 报 备 人 员 或 其 他 不 诚 信 行 为 的 , 一 经 查 实 将 立 即 取 消 团 队 进 校 资 格 。
相 关 学 校 、 部 门 及 受 托 旅 行 社 等 第 三 方 机 构 此 后 的 申 请 将 不 再 批 准 。
— — 校 园 分 为 开 放 区 域 和 非 开 放 区 域 。
学 生 宿 舍 区 、 家 属 区 和 教 学 科 研 场 所 集 中 区 域 为 非 开 放 区 域 , 不 对 参 观 者 开 放 。
请 在 团 队 参 观 引 导 员 的 引 导 下 按 指 定 路 线 参 观 , 未 经 允 许 , 不 得 擅 自 离 队 , 不 得 进 入 教 学 、 办 公 、 科 研 等 室 内 场 所 。
— — 进 校 及 参 观 校 园 期 间 , 请 遵 守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校 园 管 理 相 关 规 定 , 服 从 学 校 工 作 人 员 的 指 挥 和 管 理 , 遵 守 社 会 公 德 , 爱 护 校 园 环 境 、 植 被 和 文 物 , 不 干 扰 学 校 正 常 教 学 、 科 研 和 生 活 秩 序 。
— — 校 内 禁 止 各 类 车 辆 违 规 揽 客 、 非 法 经 营 , 禁 止 无 照 商 贩 兜 售 饮 料 、 纪 念 品 等 各 类 商 品 ; 学 校 禁 止 任 何 机 构 和 个 人 违 规 带 人 进 校 参 观 。
请 注 意 识 别 此 类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并 自 觉 抵 制 , 共 同 维 护 良 好 的 校 园 参 观 秩 序 。
— — 《 清 华 大 学 校 园 内 告 示 类 宣 传 品 管 理 办 法 》 规 定 , 校 外 单 位 和 个 人 禁 止 在 校 内 设 置 广 告 及 告 示 类 宣 传 品 。
清 华 大 学 为 教 学 科 研 单 位 , 非 旅 游 景 点 , 请 不 要 随 意 悬 挂 或 使 用 未 经 批 准 的 横 幅 标 语 等 。
京 I C P 备 1 5 0 0 6 4 4 8 号 8 试 用 阶 段 系 统 仍 在 调 试 , 如 遇 不 便 敬 请 谅 解 清 华 大 学 版 权 所 有 技 术 支 持 : 软 件 学 院 管 理 员 登 录 用 户 名 密 码 登 录 关 闭